CFDA新近发布的16、17号令,《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均提到了食品仓储、物流企业的日常监管: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日常监督管理人员负责所管辖食品生产者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必要时,应当依法对相关食品仓储、物流企业进行检查。(16号令)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日常监督管理人员负责所管辖食品经营者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必要时,应当依法对相关食品仓储、物流企业进行检查。(17号令)不太明白食品仓储、物流企业到底算生产企业还是经营企业?还是都不算?要不要持有某一种《许可证》?既然两个法规都提到了仓储、物流企业,是不是意味着两个法规的要求都要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