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先说下我们公司情况:我们公司产品是各种
杂粮仁按照特定比例混合一起的 配方
谷物制品,为了市场流通,安了很多个性化名称。我们也按要求备案了相应名称的企标。那问题来了:有些代加工公司要求给他们代加工同类产品,比例配方用我们的,但是流通名称用他们的,比如我叫咪咪,他们叫猫。我们想用我们的企标执行,可是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允许,说必须是我们产品的企标名称或者里面的范围必须涵盖所有产品 不能用一个笼统的名称涵盖所有产品:比如我想备案一个《配方谷物制品》企标,用于我们公司所有类似产品和代加工产品,但是人家不让。各位请明示~PS:请大家不要纠结企标在那备案 谁管。我们这在A处备案,但是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它不合理,不正确就会不让用的。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