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回答 问题
提问 通知 消息

探讨,职业打假

职业打假人在我地一知名超市以本地化工厂发福利的名义买了八千多元的“杏仁”,并且要求超市把原包装全部去掉,换上超市的方便袋重新包装打上条码,条码显示出售的是杏仁。离开超市后向超市提出索赔,说超市卖的不是杏仁,而是“巴旦木”。超市问职业打假人有什么条件,职业打假人说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赔偿。超市未回复,职业打假人又向12331投诉,要求食药监局查处。我局到现场检查,该超市已经把表示为杏仁的标签全部更改为巴旦木。超市肯定违法了,现在办案人员有分歧,是涉嫌欺诈误导消费者还是按照食品安全法标签不合格。请各位同行专家探讨一下。
7人参与回答
,食品工场厂长 2019-06-02回答
超市小票显示的是杏仁
,采购员 2019-06-02回答
如果是以预包装交易后,由超市改为消费者要求改散装便于消费者使用。另当别论。
,食品添加剂质检员 2019-06-02回答
这个我们以前是五倍跟人家了的,是13年的事了
,食品检测业务大客户专员 2019-06-02回答
建议看一下原来的包装是杏仁还是巴旦木,超市是以杏仁还是巴旦木销售,如是以巴旦木销售那么超市并不违法!
,采购经理 2019-06-02回答
《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南京优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9-06-02回答
如果交易是以散装称重的话,又是一回事
,食品检验员 2019-06-02回答
这种我认为不予支持。这是消费者自己订制的货品。而且,现在都不属于预包装食品了,你不能按照标签不合格来处罚的。这个应该分2个步骤来判定:1,消费者购买了8000元杏仁。2.超市帮助消费者将原包装更换。如果超市索证索票齐全,那么,让消费者和产品原包装厂家去讨论赔偿问题。
 
问题索引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21food
首页
  联系我们
  • 联系电话: 13738199242
  • 微信咨询: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本网官方微信
这是一条消息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