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我觉得最近看媒体报道的关于食品质量问题投诉索赔,很多消费者和企业对于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理解都有问题,很多消费者认为只要你销售的食品有问题,就要赔10倍甚至更多倍给他,而很多企业认为要去医院体检,检查出有问题才赔10倍。不知道各位童鞋对于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有什么独特的见解?(ps:讨论的时候请注意,请针对对方的论点,不要人身攻击,为论坛良好的学术讨论氛围,请童鞋们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