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现生产普通
食品饮料,有客户想和我们合作,但有这样的一个问题:客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及;我公司也有相应生产许可证。客户提出想由他们对该饮料进行组合调配,然后转运到我们的厂房进行罐装,标签只标注成我们的企业信息。由于都是集团公司子公司,因此安全性还是有保障,关键是如果是这种生产,我们是不是要和对方签订外协加工的协议?同时如果省市局有抽查或者体系检查,这批饮料的采购、生产记录和相关的过程控制记录是不是需要向前端索取?现在这种生产模式应该是非常普遍的,想请教下大家是否碰到类似问题以及怎么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