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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说的是对的。据你所述,你的产品盒装才是销售单元,里面的内袋不是销售单元;而标准规定,销售单元必须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内袋确实无此法规要求。委托加工,一般会完全按照你方的意思进行生产的,但有些时候需要结合他们的实际考虑,目的减少他们的生产时间,当然了和你方提供的费用有很大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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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内袋是预包装食品就需要生产日期,如果不是预包装食品就不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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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全部打上,原因如下:1、防止不法分子换外包装,这样可以直接把过期产品“改”成合格产品。2、防止代工企业生产不规范,把不同日期的产品装到一个外袋中。(也可能把过期的产品装到刚生产的)3、防止消费者在没有外袋的情况下,不知道产品是否过期。所以,内袋加上日期利远远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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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不是销售单元的小包装必须打生产日期但是你们做为委托方可以提出要求双方协商撒 多给点加工费他们会答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