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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箱上和销售单元上的标示的联系方式要一致吗

各位大神,请问法规有规定纸箱上标注的联系电话和销售单元,如瓶子标签上标注的联系电话要一致吗?
4人参与回答
,食品研发工程师 2019-07-05回答
不会造成误导的话没必要
,销售经理 2019-07-05回答
箱子如作为销售单元时可能会出问题的。
,健康食品/保健品销售经理 2019-07-05回答
上面算是我问题的依据吧,不一致的话是不违法的
,食品工程师 2019-07-05回答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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