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质审核通过后,样品试用,样品符合要求可以列入合格供应商正常采购。对于供应商的管理,企业应进行定期评价。 何为定期评价 为了从源头把控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企业对供应商资质、产品质量、供货能力(周期)、产品价格等因素进行周而复始的综合考量、考评的过程。 参与定期评价的部门 企业应依据要求建立审核供应商的审核小组,小组成员一般应包括采购部、质检部、生产部。各负其责对供应商的资质、产品质量、供货能力(周期)等进行审核。 如何进行评价 一般企业应建立规范完整的审核程序,经批准后执行。审核小组应建立统一、适用的供应商评价体系标准。一般的供应商评价可以分为两大类: 1、结合供应商的资质以及以往的产品质量、供货能力(周期)、产品价格等因素,审核小组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价。 2、在第一大类的基础上对供应商的现场进行审核,其目的是为了将供应商
质量管理体系纳入本厂的质量管理范畴。这种情况可以适用于提供主要原辅料或关键性原辅料的供应商(一般一年一次)。同时也适用于委托加工。主要审查生产现场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涉及卫生状况、基础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计量器具检定、检验环境和能力、质量文件及相关记录、客户投诉及反馈等方面。 应用定期评价 供应商的定期评价是为了更好的对供应商进行管理,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供应商进行分级管理。 例如:将某类原料的供应商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代表资质审核通过、样品试用合格,合作不超过二年; B级代表合作二年至四年,质量稳定; C级代表合作四年至六年,质量稳定; D级代表合作六年以上,质量稳定; 出现质量问题进行降级处理,A级供应商出现质量问题降级为不合格供应商,作为淘汰处理。在采购某类原料时,优先采购同类原料供应商等级较高的原料。 提示: 应保存的合格供应商的资料包括:合格供应商一览表、供应商评价表、供应商资质、购销合同、相关票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