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餐粉的配料表中复配维生素和复配矿物质标注的问题
最近我公司开发了一看代餐粉(
固体饮料),配料中用到了
复配维生素、复配矿物质(
复配食品添加剂),按照GB 7718问答的第二十六“关于复合配料在配料表中的表示”的说明。 我们认为,考虑到两种复配添加的用量都小于25%,则不需要标示复配的原始配料,即只标示为“复配维生素、复配矿物质”即可。 但是,在GB 7718问答的第三十二“关于复配食品添加剂的标示”中,需要标注每一种食品添加剂,也就是需要标注复配维生素和复配矿物质的原始配料。但是我们认为复配维生素、复配矿物质的配料中不单单是几种单一维生素或矿物质按配比简单混合而制的。 所以,综合上述两点,标注“复配维生素、复配矿物质”应该就可以了,对吗? 请大神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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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研究,个人认为,需要将复配维生素、复配矿物质的用料按用量从大到小的顺利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