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速冻调制
食品行业标准 的理解仍然有分歧存在。 1、最近省委托外地质监部门对我公司产品进行抽查,抽检结果是“标签不合格”,最终判定产品不合格,把我搞得一头雾水。 有以下两点:1)产品标签必须标注“速冻”;2、标签必须标注:主料量占产品净质量分数。希望大家讨论一下,这个对吗?对主料量占产品净质量分数的检验方法我更无法理解,10379上是这样写的“取销售包装产品一件,先查看产品包装标志上明示的该主料量占产品净质量分数,然后除去包装,用称称取产品的净含量并做记录,再用清洁工具将称重后样品中的主料全部予以分离,称重并记录后按公式(1)计算。“全部予以分离”如何做到?比如肉糜类产品
丸子,里面的主料和其它物质都斩拌成泥了,咋分离呢?
肉串类产品又如何做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