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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对消费者产生了安全风险。 新资源食品的不适宜人群限制不是因为致敏,而是缺乏相应人群的安全性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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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中,含有已经公告的新食品原料,若公告中明确要求在标签,说明书中标识食用量和不适宜人群,则应该按照相关公告要求进行标示;若公告中含有不适宜人群以及食用量要求,但未要求在标签、说明书中标示的,可以由生产企业自行选择是否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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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宜人群和过敏原还是有差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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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新资源食品都要求标适宜人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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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敏原与新食品资源的不适应人群是有根本性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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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过卫计委的一个回复,好像很多可以不标注不适宜人群跟用量(哪怕批复公告里面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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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啊。要按公告要求标注,不能少标,合法地多标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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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标注不适宜人群的,会有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