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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度监控

大家从法规的角度给点建议呗,GB12693《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中要求: 5.3.6 照明设施 5.3.6.1 厂房内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车间采光系数不应低于标准Ⅳ级。质量监控场所工作 面的混合照度不宜低于 540 lx,加工场所工作面不宜低于 220 lx,其他场所不宜低于 110 lx,对光敏感 测试区域除外。光源不应改变食品的颜色。 那什么样的场所算是质量监控场所,什么样的场所是加工场所呢,哪个标准里有类似这样的定义。
2人参与回答
,产品经理 2019-11-16回答
检验之类的就是质量监控场所了,生产之类的就是加工场所了
,食品化验员 2019-11-16回答
通俗说 质量监控场所就是检验台,检验工序,检验工位 加工场所就是操作台,操作流水线,操作工位 其他场所是走道之类 此前的卫生规范一般通俗语言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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