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里索票索证的帖子应该可以用多如牛毛来形容也不为过哈。今夜咱说点其他类型的问题,作为供应商管理过程中一小啰啰瞎想的哈 问题来了!!1.原料的生产商相关资质应该是谁生产谁负责出具提供。生产许可证,第三方检测报告,厂检应该是生产商的。但是实际上大品牌的公司都有几个分公司,比如伊利,假如内蒙古的是总公司,河北的是分公司,都可以独立承担
食品安全责任。采购的是河北的,最后供应商提供一套资质由是总公司出具的。如此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按理监管,审核时,相关记录做好了,这些是查不出来的 2.在问题1的基础上,假如河北分公司不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总公司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应该还得弄个经营许可证。或者需同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相关资质。3.第三方检测报告按现在一般情况都是说报告索取后有效期为1年,那这1年当中,第三方检测报告是有效的,采购正常进行。报告还有2个月过期,此时采购了一定数量的货物,那这2个月货物没有使用完毕,可能还要继续使用个一年半载的。2个月过后报告过期,按理应该索取最新报告。但是这个货物之后就不在再采购了。那第三方检测报告是否需要索取最新的呢?如果此货物是正常生产使用的,在遇到政府检查,审核,此份过期报告是否还有效,报告在采购期间是没有过期的。如果索取,理由是什么?4.分公司之间互相调拨的货物,能调拨说明共用的货物。那货物是否需要索取基本的厂检呢?另外,作为分公司是否需要经营资质,因为调拨是预包装食品。5.现在很多
糕点连锁店,总公司集体供货。除了供应自身生产资质允许的糕点。有时也会向门店出货别人的货物,就比如总公司采购了一定数量
牛奶,然后将分发出货给门店。如此种操作,是否符合要求,需要提供经营资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