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兜兜,我们企业效益不好,12月份老板就给放假了,开工要等年后二三月再说了。听说去年也是这样放假,假期每人就发500块钱,老板这样做合法吗?”兜兜:关于企业因效益原因导致放假,法律有专门的规定。全国性的法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1、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2、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其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通常是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70%至80%,向劳动者支付生活费直到复产、复工。明白了吗?也就是第一个月应该照常发工资,第二个月开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80%支付工资。兜兜提醒:1、我们在找工作的时候要尽可能多了解企业过往背景,通过多方面来评估企业情况,避免被坑太多。2、找工作面试的时候,是一个双方互相面试的过程,试用期也是如此。扩展阅读:【每周学点劳动法】员工在团建时受伤,算不算工伤?【每周学点劳动法】休了产假后还能休年假吗?【每周学点劳动法】职工档案对即将退休的人有多重要?【每周学点劳动法】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赔偿费能从工资里扣吗?【每周学点劳动法】劳动合同中,哪些条款就算约定了也是无效的?【每周学点劳动法】企业不给交社保怎么办?【每周学点劳动法】保密和竞业哪里不一样?【每周学点劳动法】这种情况必须加班,没商量!【每周学点劳动法】求职陷阱有多坑,莫要混淆实习和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