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经营的绞股蓝,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类别为代用茶,被职业打假人举报
药店经营的绞股蓝,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类别为代用茶,被职业打假人举报,说药品当成普通食品销售,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哪一条?
7人参与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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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包装印刷错误,已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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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非食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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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第七条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第一百零二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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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违反食品安全法任何规定!在药店卖说明是药品呀,只是标签印刷错误多了个QS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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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了非食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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绞股蓝茶被多少人搞过了还有人弄。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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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生产企业,查生产企业的证照不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