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我司成立后,想做
保健食品,所作的保健食品都是符合备案制的。公司现在没有保健
食品生产许可证,没有备案,厂房生产线还没有建立,老板怕后面耽搁时间,想先行一步,先进行保健食品备案的准备工作和生产许可证的准备工作。计划先想办法做资料,做出产品,然后去送检,做稳定性实验等,等待生产线建好后立马可以进行许可证和备案申报,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检测要求中试3批次的产品,针对这个产品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吗?比如,该产品必须是取得生产许可后才做出的产品;如果我1号想别的办法生产出产品然后送检了,10号才去申请生产许可,这样的产品做出来的检查报告符合要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