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上的食用香精、食用香料、香辛料分别指那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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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B 29938-2013:“食品用香料:生产食品用香精的主要原料,在食品中赋予、改善或提高食品的香味,只产生咸味、甜味或酸味的物质除外。食品用香料包括食品用天然香料、食品用合成香料、烟熏香味料等,一般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食品加香,部分也可直接用于食品加香。”2.GB 30616-2014:“食品用香精:由食品用香料和(或)食品用热加工香味料与食品用香精辅料组成的用来起香味作的浓缩调配混合物(只产生咸味、甜或酸的配制品除外),它含有或不含有食品用香精辅料。通常它们不直接用于消费,而是用于食品加工。”3.《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香辛料标准适用有关问题的批复》:“列入《香辛料和调味品名称》(GB/T 12729.1-2008)的物质(罂粟种子除外),可继续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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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7718里面有具体的标示方法啊,参见表1 配料表示方式。不过随着GB 30616-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和GB 29938-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即将实施,建议标识成食品用香精和食品用香料(咨询过质检院的标签审核老师,也是推荐如此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