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配食品添加剂应如何
问答首页
话题分类
我的首页
消息提醒
食品商务网
首页
>
问题列表
>
详情
添加剂和原辅料
复配食品添加剂应如何标注?
产品里添加一个复配水分保持剂,具体成分是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和淀粉。那我标签里应该怎么标?1、食品添加剂【复配水分保持剂(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淀粉)】;2、食品添加剂(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应该采用哪种方式标注?
展开全部∨
5 回答 · 3 关注
共5个回答
姑娘你好,保健食品技术研发专员
2019-03-14回答
不是吧?可以标:复合水分保持剂,后面可用括号也可以不用了。
8
0
徘徊者,食品电销
2019-03-14回答
按第一种来标比较合适
5
0
天黑路滑人心杂。,保健食品厂长
2019-03-14回答
可以将成分打散来标,也可以按照第一种方法标
7
0
痴心少女,食品安全专员
2019-03-14回答
单独的淀粉,不是食品添加剂吧,
1
0
皓月长歌,食品销售经理
2019-03-14回答
淀粉没具体到哪一种很难标注喔
5
0
相关问题
“按需用量”的添加剂如何控制用量?依据是什么?
10个回答
“健康糖”是复合添加剂还是固体调味料
4个回答
“某仲景”的香辛料精油,厂家使用的时候需要添加剂备案吗?
8个回答
“肉宝王”到底是不是“食品添加剂”?
12个回答
“山梨醇”作为食品添加剂,请问它的配比值是多少?
10个回答
编辑推荐
单锥螺带真空干燥机的优点?
1个回答
我国“无麸质”食品有什么管理标准吗?
1个回答
复配酶制剂中的辅料有何规定?配料如何标识?
1个回答
白芸豆提取物的提取方法、测定方法及应用是什么?
1个回答
粮食食用油快速检测解决方案有哪些?
1个回答
关注问题
写回答
提示
提示信息
确定
取消
消息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