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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SPE都需要预淋,去除杂质和调整极性。你可以用一定量的你的淋洗液预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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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蛋白如何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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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相色谱应该可以,但没有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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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都是按照标准来配制,然后做线性拟合的时候会把检出限的那一点加进去,线性要优于0.995一般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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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对土壤使用气质方法检测农药残留吗?使用的是什么方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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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标准一直是有的,举个例子来说,不锈钢制品食具,国标与欧盟标准就有一定的差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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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来说凯氏定氮法准些吧国标推荐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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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项倒是不错,可是,油水分离后,还会有这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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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用其他的溶剂溶解试试,比如四氢呋喃THF,不要用酮类的。THF基本上几百万的高分子都能溶掉,然后你再扣除四氢呋喃的空白就行了。当然你选择溶剂时本身的水分要小一些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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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儀器的程序升溫過程最後高溫保持一段時間。還有就是基質的原因,需要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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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采用相关国家标准方法? GB5009.19? 规定采用DB-5? 或者相近的色谱柱NY/T 761? 规定采用DB-17 和DB-1? 双柱。这样 分析结果可以和标准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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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用无菌过滤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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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个照片吗?感觉像广告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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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什么提取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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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一般是強度的積分,單位一般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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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活性炭之类的,处理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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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衬管里有玻璃毛,少量进样影响不太大,注意及时更换衬管,割柱头。最好还是加强净化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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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前同样的仪器条件能分开,现在分不开,排除可能的错误,有没有可能是标准的问题(生产时弄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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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是是方法选择的问题,就向食品中硼砂的测定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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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关于致敏物质的标示 食品中的某些原料或成分,被特定人群食用后会诱发过敏反应,有效的预防手段之一就是在食品标签中标示所含有或可能含有的食品致敏物质,以便提示有过敏史的消费者选择适合自己的食品。本标准参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列出了八类致敏物质,鼓励企业自愿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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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关于致敏物质的标示 食品中的某些原料或成分,被特定人群食用后会诱发过敏反应,有效的预防手段之一就是在食品标签中标示所含有或可能含有的食品致敏物质,以便提示有过敏史的消费者选择适合自己的食品。本标准参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列出了八类致敏物质,鼓励企业自愿标示以提示消费者,有效履行社会责任。八类致敏物质以外的其他致敏物质,生产者也可自行选择是否标示。具体标示形式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照以下自主选择。 致敏物质可以选择在配料表中用易识别的配料名称直接标示,如:牛奶、鸡蛋粉、大豆磷脂等;也可以选择在邻近配料表的位置加以提示,如:“含有……”等;对于配料中不含某种致敏物质,但同一车间或同一生产线上还生产含有该致敏物质的其他食品,使得致敏物质可能被带入该食品的情况,则可在邻近配料表的位置使用“可能含有……”、“可能含有微量……”、“本生产设备还加工含有……的食品”、“此生产线也加工含有……的食品”等方式标示致敏物质信息。 五十六、关于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积的计算 附录A给出了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其中A.1和A.2分别规定了长方体形和圆柱形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是规则形状(体积)的计算方式。A.3给出了不规则形状(体积)的计算方法。在计算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时应遵照执行。 五十七、关于标准附录B 食品生产者在配料表中标示食品添加剂时,必须从附录B中选择一种标示形式。附录B用具体示例详细说明了食品添加剂在配料表中的不同标示方式,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按食品的特性,选择其中的一种来标示配料表。但配料表中各配料之间的分隔方式和标点符号不做特别要求。 五十八、关于标准附录C 附录C集中了一些标签项目推荐标示形式的示例。食品生产者在标示相应的标签项目时,应与推荐形式的基本涵义保持一致,但文字表达方式、标点符号的选用等不限于示例中的形式。 附录C运用了大量的示例来说明净含量和规格、日期、保质期及贮存条件的标示方式。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选用其中的一种,但并非必须与之完全相同,也可以按照食品或包装的特性,在不改变基本涵义的前提下,对推荐的形式做适当的修改。 五十九、关于如何实施标准 在本标准实施日期之前,允许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执行本标准。为节约资源、避免浪费,在实施日期前可继续使用符合原《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要求的食品标签。在本标准实施日期之后,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执行本标准,但在实施日期前使用旧版标签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