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法第六条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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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法第六条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六条 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但是为什么我看到同一产品国标 地标 企标都有啊地标没有因为国标的出现而废纸啊这条啥意思啊 网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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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答 · 2 关注
共2个回答
阳光,食品销售
2019-03-08回答
自动就废止了吧,标准化法说的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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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忆,江西省食品销售代表
2019-03-08回答
要具体看各标准的适用范围,有些标准名称差不多,但适用范围是不一样的。有国标、行标的,企业仍然可以制定产品的企标,但国标、行标所要求的项目都必须有,而且指标必须能够满足或更严格。企标需要经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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