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
问答首页
话题分类
我的首页
消息提醒
食品商务网
首页
>
问题列表
>
详情
食品标准
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可以作为产品生产标准吗
近日,有的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对执行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的食品产品提出了异议,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那么《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还有用,但是按照《GB/T 17924-2008 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地理标志产品应当执行地理标志产标准的。这个问题涉及到全国所有的地理标志产品。大家讨论下,提出建议!来自群组: 食品人联盟
展开全部∨
1 回答 · 3 关注
共1个回答
蔓延旅行@,食品生产主任
2019-03-11回答
市药监局要求下架立案它是什么理由?又是临时工了吧。
7
0
相关问题
GB17401-2014《膨化食品》实施后,膨化食品标签上执行标准还能用GB/T22699-2008《膨化食品》(未作废)吗?
12个回答
GB17401膨化食品国标能作为苦荞茶的执行标准吗?
4个回答
澳大利亚膨化食品执行标准
1个回答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等10项标准文本意见稿,大概查阅了一下,发现有很多问题,大家看看
3个回答
SB/T 10369-2012 真空软包装卤蛋制品
9个回答
编辑推荐
单锥螺带真空干燥机的优点?
1个回答
我国“无麸质”食品有什么管理标准吗?
1个回答
复配酶制剂中的辅料有何规定?配料如何标识?
1个回答
白芸豆提取物的提取方法、测定方法及应用是什么?
1个回答
粮食食用油快速检测解决方案有哪些?
1个回答
关注问题
写回答
提示
提示信息
确定
取消
消息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