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标准与国标涉
首页 > 问题列表 > 详情

绿色食品标准与国标涉及产品的冲突

《绿色食品 代用茶》标准(NY/T 2140-2012)中的叶类代用茶包括:苦丁茶、番泻叶茶、绞股蓝茶等。而国家质监总局《关于罗布麻等物品不做为普通食品管理的通知》(国质检食监函〔2010〕716号)却规定:罗布麻、苦丁茶、绞股蓝、银杏叶属仅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含上述成分的代用茶,不做为普通食品管理。请问对于企业来讲到底能不能生产苦丁茶、绞股蓝茶了? 展开全部∨ 1 回答 ·  5 关注
共1个回答
以卫计生委的公告为准。
  9 0
相关问题
GB17401-2014《膨化食品》实施后,膨化食品标签上执行标准还能用GB/T22699-2008《膨化食品》(未作废)吗? 12个回答
GB17401膨化食品国标能作为苦荞茶的执行标准吗? 4个回答
澳大利亚膨化食品执行标准 1个回答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等10项标准文本意见稿,大概查阅了一下,发现有很多问题,大家看看 3个回答
SB/T 10369-2012 真空软包装卤蛋制品 9个回答
编辑推荐
单锥螺带真空干燥机的优点? 1个回答
我国“无麸质”食品有什么管理标准吗? 1个回答
复配酶制剂中的辅料有何规定?配料如何标识? 1个回答
白芸豆提取物的提取方法、测定方法及应用是什么? 1个回答
粮食食用油快速检测解决方案有哪些? 1个回答
 
关注问题 写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