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形是否可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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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形是否可以认定为过期食品

接到一个投诉,某食品执行的标准为20℃干燥处保质期为6个月,在2℃-5℃时保质期为12个月。该食品是放在常温货架销售的,距离生产日期已经超过7个月了,能否直接认定为过期食品呢? 6 回答 ·  2 关注
共6个回答
企业想耍花花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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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对这种玩花花肠子的企业,不给他留任何机会。??就按它包装上的保质期算,过期食品,重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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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在常温放置五个月29天之后再放置在冷藏环境中,那么这个该判?不知道企业这样做的目的是要做什么?是为了在常温下卖不出去再在低温下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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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货架期本身就以储存环境而定。这摆明的过期食品,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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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在常温储存,那就按照常温储存的保质期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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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处罚,需要取证:企业成品库和经销单位有没有20℃干燥和2℃-5℃的环境,如果没有,就可以按保质期6个月算,销售过期食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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