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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希望能全部公开了,就这样的现状。国家机密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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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人不该拥有爱人,食品化验员
2019-04-22回答
所以应当公开拍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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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重大利益问题的标准制定,起草人也没有办法的,最后出来的往往不是起草人当初制定的标准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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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未央,食品反应类工程师
2019-04-22回答
个人认为应该公开编制说明,包括起草单位的释义等等相关资料。中国文字太深奥了,标准虽然尽量的简练、没有歧义,但是在不同的立场上,理解就会不同。话又说回来了,这些东西咱们也只能想想而已。政府部门是不会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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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新标准征求意见的时候会有编制说明。正式发布的时候好像没有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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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公布编制说明是一个不小的进步。我还希望,在标准的前言中,不仅公布起草单位起草人,还要公布审定人员尤其是审定负责人。虽然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管理办法都规定标准必须经审定通过,又规定起草人对技术内容负责,这两条有时是矛盾的。因为起草人写的东西必须符合审定人员的意见。所以,审定人员更应对技术内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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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伊宽笑颜,食品研发专员
2019-04-22回答
要求就是全部公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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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了命的开心,食品化验员
2019-04-22回答
各个行业、部门、地方的要求都不一样,侧重方向不同,但是大致包含内容相似,也有一些标准的编制说明在杂志社发表的,到网络或一些论坛也许就可以查询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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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与薄荷,食品原料销售助理
2019-04-22回答
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这些都是要进行公开展示的、让公众查阅的资料,但按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有关职能部门还没有做到位,等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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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公开的好,这样有助于理解标准与执行标准,不过事与愿为,许多是不公开的,现在有些征求意见稿上倒是附一下编制说明的,也算一个进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