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的效力
问答首页
话题分类
我的首页
消息提醒
食品商务网
首页
>
问题列表
>
详情
食品标准
标准的效力
暂无描述
2 回答 · 3 关注
共2个回答
心动,食品营销总监
2019-04-23回答
当你不采取推荐性标准作为产品的执行标准的时候(包括你的产品涉及的任一标准没有引用该推荐性标准),可以直接无视之;当你采取推荐性标准作为产品的执行标准的时候(包括产品涉及的标准有引用该推荐性标准),这个推荐性标准对于你的产品来说就是强制性执行的标准。
6
0
枯藤昏鸦古道瘦马,实验员
2019-04-23回答
现在有很多食品的标准都是推荐标准,但是监管的时候,又是按推荐标准来要求的;我认为既然是推荐标准,就应该允许企业可以采用,也可以不采用;究竟推荐标准的法律效力是什么状况?
6
0
相关问题
GB17401-2014《膨化食品》实施后,膨化食品标签上执行标准还能用GB/T22699-2008《膨化食品》(未作废)吗?
12个回答
GB17401膨化食品国标能作为苦荞茶的执行标准吗?
4个回答
澳大利亚膨化食品执行标准
1个回答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等10项标准文本意见稿,大概查阅了一下,发现有很多问题,大家看看
3个回答
SB/T 10369-2012 真空软包装卤蛋制品
9个回答
编辑推荐
单锥螺带真空干燥机的优点?
1个回答
我国“无麸质”食品有什么管理标准吗?
1个回答
复配酶制剂中的辅料有何规定?配料如何标识?
1个回答
白芸豆提取物的提取方法、测定方法及应用是什么?
1个回答
粮食食用油快速检测解决方案有哪些?
1个回答
关注问题
写回答
提示
提示信息
确定
取消
消息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