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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条文——肉制品杀菌和冷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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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热温度应遵循 GB 19303-2003 <<熟肉制品企业生产卫生规范>> “6.3.4 各工序的设计应遵循防止微生物大量生长繁殖的原则,宜遵循的一般情况如下:冷藏食品的中心温度应在0~7摄氏度;冷冻食品应在-18摄氏度以下;杀菌温度应达到中心温度70摄氏度以上;保温储存肉品中心温度应保持60摄氏度以上;肉品腌制间的室温应控制在2~4摄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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