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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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第三项基本要求中的3.7不应与食品或者包装物(容器)分离,该如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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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要求很明显,即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附着或结合在包装物或包装容器上。可以 把文字、图形、符号印制或压印在食品的包装盒、袋、瓶、罐或者其他包装容器上 ;也可以单独印制纸签、塑料薄膜或者其他制品签, 粘贴在食品包装容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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