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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问题解读

第二条、《办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的含义是什么?《办法》规定:食用农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业活动,是指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以及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干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这里如何区别是否“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那么苹果粉是否为食用农产品呢?
2人参与回答
,实验员 2019-02-20回答
苹果都变成粉了,是不是已经改变了苹果的自然性状呢?
,食品检测业务大客户专员 2019-02-20回答
的确很难理解,定义中说到了“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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