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回答 问题
提问 通知 消息

《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生猪屠宰归谁负责?

过去,生屠宰归商务部门负责,可在《食品安全法》中明确了农业、质监、工商、药监、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责任和法律义务,根本就没有提到商务。今天下午,河北省召开了全省实施“食品安全年”动员大会,部门发言时,商务厅的代表表示,今后将继续做好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领域监管。如果在过去,这种提法是对的,可是,食品安全法明确了初级原料归农业(包括畜牧),生产加工归质监,流通领域归工商,餐饮归食品药品监督,根本就没有商务的份。如果商务继续管理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领域监管,这不是又与其他部门的职责交叉了吗?
5人参与回答
,产品专员 2019-02-26回答
商务部继续管生猪屠宰的肉品安全及内贸流通
,食品检测员 2019-02-26回答
乱成一锅粥了。企业就是稀里糊涂的让人管。呵呵呵
,电商运营岗 2019-02-26回答
还真是个大问题
,食品研发工程师 2019-02-26回答
其他部门不想管可以理解,那商务部的人就没想到这个问题?还是这其中也有什么利益关系?
,采购经理 2019-02-26回答
政府统一管理,反正不归质监局管,我们这里政府成立了生猪屠宰办公室,属经贸口的。
 
问题索引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21food
首页
  联系我们
  • 联系电话: 13738199242
  • 微信咨询: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本网官方微信
这是一条消息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