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回答 问题
提问 通知 消息

大米制品镉限量要求

GB 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4.2.2 明确规定谷物碾磨加工品(糙米、大米除外)的限量要求这≤0.1mg/kg,稻谷、糙米、大米的镉限量要求为≤0.2mg/kg,标准中食品类别说明“谷物碾磨加工品”包括的是糙米、大米、小麦粉、麦片等,谷物制品中单独有大米制品一项,所以作为以大米、水为原料的干米线,水分与大米相当,没有其他原料和添加物质,镉限量就应该就参照大米≤0.2mg/kg的要求。各们同行老师认为是否正确,请提宝贵意见。
2人参与回答
,标书专员 2019-03-10回答
食品分类中已经明确了谷物碾磨加工品、谷物制品,但镉限量指标中没有明确这个类别,是否可以理解为不作要求,因为其他的算不上主食了?
,业务员 2019-03-10回答
是不是还有其他标准的?
 
问题索引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21food
首页
  联系我们
  • 联系电话: 13738199242
  • 微信咨询: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本网官方微信
这是一条消息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