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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配食品添加剂监管之食药监新政策

近日从山东客户那得到信息,山东某地区的食药监局到厂里监督检查抽检到某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执行GB26687-2011),即要求查看该复配食品添加剂的第三方报告,发现该报告没有将原料的含量检测项目(好几种单一食品添加剂复配而成产品),因此想问一下:是不是每个复配食品添加剂的第三报告都要求所有原料成分的含量检测?众多的食品添加剂的成分都可以一一检测出含量吗?食品用香精也是复配而成的,那是不是食品用香精也要求检测每一种原料的含量呢?食品也是多种原料组成的,是不是也要求每种原料的含量也进行检测?食药监局的监督管理是否得当呢?欢迎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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