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遇到一个问题,没有太明白,请教各位大侠关于2760中提到磷酸盐在面糊、裹粉、煎炸粉中的最大使用量为5.0g/kg,备注中说明“可单独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可按涂裹率增加使用量”这里有两个疑问:1、如果我使用三聚磷酸钠,按照三聚磷酸钠重量而言,已经使用了5.6g/kg,我是否已经违反了限量要求呢。三聚磷酸钠的分子式是Na5P3 O10,分子量是367.86,按照磷酸根计,我的磷酸根应为5.6g*(95*3)/367.86=4.34g/kg 5.0g/kg是合规的2、关于“可按涂裹率增加使用量”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供应商解释,如果我的裹粉配料中按照磷酸根计已经超过了5.0g/kg,我的裹粉还能继续使用,该看我的终产品中是否还有限量要求,只要终产品符合法规,此时对裹层中的磷酸根就没有要求了。后边这一条是最难受的,单纯的考虑这句话,而不考虑反带入原则,供应商的解释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