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食品工厂而言,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地方的法规是必须的,但时觉得胡些法律法规过了些,对工厂的日常经营和成本管理造成不少影响。近期我也仔细研读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食品安全法》,个人感觉这些法律应该是超前的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劳动法很多地方社会保障部门只能参照,不能严格执行,所以国家和地方也出了些补充规定。当然作为老百姓,这些法律法规不是相当拥挤护的。 言归正转,食品工厂有些过保质期的
香精、
色素、辅料添加剂若工厂贮存条件符合要求,略过保持期使用是不会有什么问题,但一经发现企业就会大祸临头,大家讨论一下工厂是如何处置这些过期的添加剂的,或报废、或另作他用?我们现在是报食品药品监督局,并请现场监督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