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食品监管越来越严格,关于食品添加剂分装,急需理清相关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添加剂分装有关问题的复函(质检办食监函〔2011〕1028号):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企业(包括分装企业)生产食品添加剂,应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后方能生产、销售和使用。对食品添加剂企业的生产许可审查应依据《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和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卫生部指定的标准执行。如我司有
食品用香精的生产许可证,我司自己购买其他公司的
食用香精,换为我司同规格的包装,打印上我司换包装的生产日期,是否合法?如我司有食品用香精的生产许可证,我司自己购买其他公司的大包装食用香精,换为我的小包装,打印上我司换包装的生产日期,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