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7718问答中提及: 三十一、关于
复配食品添加剂的标示应当在食品配料表中一一标示在终产品中具有功能作用的每种食品添加剂。我的问题是:(一)、复配食品添加剂在预包装食品中一定要建立复配食品添加剂项么,如: 1、面块:小麦粉、淀粉、食用油、复配抗氧化剂(茶多酚、低聚异麦芽糖、柠檬酸) 2、面块:小麦粉、淀粉、食用油、茶多酚、低聚异麦芽糖、柠檬酸。哪种方式可以?(二)若复配添加剂括号展开,诸如食用酒精、低聚异麦芽糖等辅料是否需要标示出来(三)如果我的复配添加剂主要作用是抗氧化剂(脂溶性),但其中乳化剂含量较比其中起到抗氧化作用的添加剂要高,该怎么标示?1、复配抗氧化剂(
聚甘油脂肪酸酯、
单甘油脂肪酸酯、茶多酚)2、不以复配抗氧化剂进行标示,只将茶多酚标示到配料中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