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我们在营养标签制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我们的产品用计算法和实验法做了一些比较,结果就脂肪一项差别非常巨大,我们研究了一下,发现这样一个问题:国标规定
奶油和
奶粉中的脂肪含量用5413.3中规定的方法检测 就是哥特里·紫罗法 才能准确的检测出
乳制品中的脂肪含量但是将奶油或奶粉制成成品后在《糕点通则》里面却规定了糕点类要用索氏抽提法检测成品脂肪含量 据说索氏抽提没法抽提出奶油和奶粉中的脂肪 那是不是说 我用索氏抽提实际上没法检测出这个产品真正的脂肪含量?比如产品大部分是乳酪做的比如芝士派那我用糕点通则规定的方法检测出的结果就是错误的?我应该标示哪个结果?改变检验方法? 那不就不符合产品的执行标准了?如果继续执行这个产品标准测出来的结果又不对我把检测出的错误结果做成营养标签?ps照理说相关职能部门抽检是不是也应该是索氏提取那就意味着只要用了奶油和奶粉的产品就不能用计算法了PSS虽然有营养标签疑问的汇总帖但是我在那里问了好像因为楼层改的太多后面的没人看见了没人回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