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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添加剂的预混

各位老师:现有两种从市场购买的食品添加剂A和B,到现在为止A还有1个月就到保质期、B还有6个月到保质期。为了防止A的过期报废,有人建议我们找一家具有食品添加剂预混资格的单位帮我们将两种食品添加剂预混成C,这样C的保质期可以从预混日期开始算。但我自认为这样不合理,预混后的保质期应该按照A的保质期算——即,即使混合后也只有1个月的保质期了。但是我并未从法规上找到相关依据。请各位老师赐教。谢谢了。
5人参与回答
,食品分析检测员 2019-03-23回答
如果一款食品的配料在使用时保质期只有1个月,这款食品的保质期是半年,这款食品的保质期是否只能有一个月呢?
,农产食品检测服务销售工程师 2019-03-23回答
不用找了,走完程序,这个东西也过期了,一个月来不及了。
,食品研发员 2019-03-23回答
这里有两个问题。1.法规问题,预混合后的保质期,目前国家层面上的法规好像没有禁止这个行为。2.质量问题,预混合后的保质期到底能维持多少,别添加剂不起作用了。
,食品化学工程师 2019-03-23回答
保质期是一把双刃剑,延长保质承诺就要承担产品风险,过了保质期,商家的责任也就没有了。
,食品项目销售工程师 2019-03-23回答
保质期只是对客户的质量和责任承诺,只要主要的指标符合相关产品要求,客户就不会投诉,假如你的承诺是在保质期内,你就要承担被投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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