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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

求教业内人士以下几个问题:1、对于国外的食品添加剂,首次在国内申报时,是不是除非JECFA已经进行过评估,并且至少两个国家已经批准使用了,中国才考虑其申请?2、新品种被卫生部批准后,在进入商业运营(进口销售、使用)前,它还必须要在“化学名录”记录在案,是吗?3、新品种被批准后,是任何公司或企业都可以生产或销售吗?还是必须与提交申请的公司相关的企业才能产生或销售呢?4、是否只要接受或认可中国食品添加剂法规的国家,在其食品添加剂进入中国市场时,就无须申报?灰常灰常滴感谢能回帖的朋友
1人参与回答
,食品检测主管 2019-03-26回答
5月份质检总局制定的《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可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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