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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请问题

请有人了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请书》里第11条“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三批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和卫生学检验报告”,具体的是指在哪些检验机构呢?如果是国外的添加剂新品种,还要准备什么特别的资料吗?另外,我打卫生部监督中心的电话问,但接电话办事人员回复,卫生部仅接收申请资料,具体问题要联系010-87776914(在网上查了下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的电话),这个电话一直没人接。有办理过申请的吗? 申请费用大概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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