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么个事儿采购了一批原料,但是
包装袋的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缺少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和贮存条件。供应商提出要带着人来我公司车布标。产品经过检测,是符合公司的B级标准,供应商资质齐全,但是本年度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暂无,但是生产许可证9月到期 我的疑问如下:1.
包装标签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是否属于不合格品,是否只能退货处理?2.如果让步接收,是否可以接收供应商带人来公司在原料上缝制合格证标签,来补全标签内容。3.如果来现场封包,食品安全方面需要防控哪些?比如,是否能提供健康证?是否能使用我们的
包装机?是否需要彻底监控拆包和封包的过程?需要告知对方多少本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需要签订什么其他条款?如果该批原料出现问题,责任谁负责?求高手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