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态法
白酒》GB/T20821-2007中,按产品的
酒精度分为:
高度酒(酒精度41%vol~60%vol);低度酒(酒精度18%vol~40%vol),高度酒总酯要求≥0.40g/L,低度酒总酯要求≥0.20g/L。如果,某白酒(未说明是高度酒还是低度酒)标示酒精度为40.0%vol,实测酒精度40.8%vol,总酯0.30g/L。试问,该产品是否合格?因为酒精度实测值40.8%vol,按±1.0%vol的允许误差值来看,该产品的酒精度是合格的,但如果按四舍五入就是41%vol的酒精度,就只能按高度酒判定了,但总酸又不符合标准中高度酒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