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正在进行
保健食品注册申报,3批中试样品是委托别的公司生产的,那么3批中试产品半成品检验报告应该由哪方出具?是我公司(申请人)出具就可以,还是必须由生产方出具,即别的公司(被委托的保健食品实际生产方)出具? 我方是一家中药企业,化验室及实验室均具备检测保健食品半成品的条件,很希望我方出具3批中试产品半成品检验报告就能符合要求。我们这个产品是酒剂,提取方式是常温浸渍,这里所谓的半成品是指两次浸渍所得的总浸提液,需要检测的半成品(即总浸提液)指标包括:重量、得率、
酒精度、相对密度、pH值和标志性成分含量等。粮票不多,谨表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