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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代工厂家解除合同后,还印有对方为生产单位的包材有法 ...

我们是在某一食品企业生产食品,就是所谓的代工,所有的包材生产厂商都是这家食品企业,我公司是委托生产商。现在我们两家因为一些分歧要终止合同,也知道合同终止后,这些包材是不能再使用的,想请问下有没有什么法律条文或者规范来严格规定这些包材不能再使用啊?
3人参与回答
,保健食品OEM加工经理 2019-05-03回答
我们有知道啊,就是想找到相关的规定,好跟领导汇报啊
,食品区域经理 2019-05-03回答
虽然具体那条法规我不知道 ,但是你现在的产品 印一个美国生产 你说犯法不犯法?
,食品检测员 2019-05-03回答
遵照行规,解除合同后,双方皆不可使用含有对方信息的一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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