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 目前,从媒体广告、展示会等不同方面收集的信息,各泡打粉生产厂家对本企业生产的以磷酸盐替代明矾的泡打粉,都声称为“
无铝泡打粉”。我认为,这样标识不科学、不合理,并对消费者有一定的欺骗性,原因是:1.我们知道,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允许含有铝的极限为0.2mg/L,食品工业生产原料必须用到饮用水,饮用水中都含有微量铝,谁敢说泡打粉无铝,那不是在“吹牛”吗?2.正确的标识和广告,应标为不添加铝盐的泡打粉。“不添加”和“无铝”是本质的不同。“不添加”不等于“无铝”,可能有微量。3.按现有的《食品添加剂
复合膨松剂》(即:泡打粉)标准,标签应标明铝含量,如果声称为“无铝泡打粉”,那么按标准检验,只要有微量,就是对消费者不负责,是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