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接手投诉的这一块工作,请教各位前辈,赔偿处理的法律法规是哪些:1.
食品的数量不足,例如外包装标注每箱30包,顾客购买后发现只有29包。因食品安全法上未有相关内容,只有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有一条: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但未有明确规定对顾客的补偿措施,请问在这里是否适用食品安全法的“退一赔十”? 2.因为我们生产的是
黄酒,在瓶装产品上,因不同经销商的库存条件不同,潮湿阴暗的库存条件下瓶口螺纹处有可能出现霉斑,但酒质酒液正常,顾客投诉要求赔偿,是否适用“退一赔十”? 3.因产品开盖不良的(
螺旋盖滑丝等情况),遇顾客投诉,在此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