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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食品添加剂的带入原则的应用问题

我们现在进行一个进口预包装冷冻面团的标签备案,面团是用来做面包的,产品类型为速冻面米制品(生制品) 食用方法是解冻后自然醒发,然后放入烤箱烤就可以了。 现在的问题是,面团中添加了聚葡萄糖,但是按照2760 的规定,焙烤食品可以添加聚葡萄糖,面制品中不可以。 但是考虑到本产品实际上也是半成品,最终食用的产品为面包,属于焙烤食品,是否可以应用带入原则的3.4.2条来解释? 本产品为面包专用面团,可以添加聚葡萄糖。 真心希望各位小伙伴帮忙讨论一下,最好有一定的依据,谢谢~
3人参与回答
,研发专员 2019-07-16回答
它本来就是面包半成品,你为啥要将它归为“速冻面米制品(生制品)“呢?
,宠物食品商务 2019-07-16回答
可以,必须标注用于加工什么产品
,食品生产厂长 2019-07-16回答
个人认为是可以,但要备注面包专用面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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