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办法》规定:食用
农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业活动,指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以及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干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十四、《办法》对食用农产品包装、标签有哪些要求? (一)销售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签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或者附加标签后方可销售。 (二)包装或者标签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注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等内容;对保质期有要求的,应当标注保质期;保质期与贮藏条件有关的,应当予以标明; 仔细的阅读了上面的文字,把
人参切割 粉碎后 包装在
塑料瓶中销售 打上注册商标生产公司名字地址 都是可以的,应该是合法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