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食品加工企业 非洲猪瘟防控措施1目的确保采购不含非洲猪瘟病毒的猪肉原料,确保生产销售的
猪肉脯不含非洲猪瘟病毒。2范围适用于猪
肉制品的生产全过程。3职责3.1采购部负责对猪肉原料供应商进行甄别和现场审核。3.2品管部负责猪肉原料的验收,负责猪肉原料、在制品、成品的非洲猪瘟检测。3.2生产部及各车间负责卫生和消毒工作,品管部负责监督。4程序内容:4.1选择证件资质齐全且具有定点屠宰厂(场)的合格供应商。采购部必须组织人员对猪肉原料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该供应商必须满足如下要求:①具有非洲猪瘟自检实验室和出厂检测实验室;②具有定点屠宰厂(场);③具有非洲猪瘟的防控能力;④能追溯生猪的。4.2严格原料肉验收,全面要求猪肉原料供应商,随货提供“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验报告。严格落实进货验收程序,相关资质证明包括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验收合格后,暂放于待检区,经抽样检验,包括“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验,检验合格后再转入储藏冷库。验收记录要做好归档。4.3到货后,品管部应立即抽取猪肉原料样品,每个生产日期随机抽取至少5个样,每个样分成两份,一份送检非洲猪瘟病毒,一份自检非洲猪瘟病毒。4.4若猪肉原料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应当立即封存阳性样品的同批次原料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并将阳性样品送至具有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资质的单位复检。复检为阳性的,公司要在本地市场监管、畜牧兽医部门监督下,按规定对同批次猪肉原料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涉及的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清洗消毒。4.5生产过程中,每次解冻都要收集血水自检非洲猪瘟病毒,每天要抽取半成品检测非洲猪瘟病毒,每批成品都要自检和送检非洲猪瘟病毒。一旦发现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则要立即隔离和清洗消杀,确认无污染后才能再次生产,消毒必须按照农业农村部的《非洲猪瘟消毒规范》进行。同时要对阳性产品进行溯源,查出根源并采取对应措施。确认的阳性产品必须无害化处理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4.6进行非洲猪瘟病毒自检时,PCR实验室必须使用农业农村部批准或者经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比对符合要求的检测方法及
检测试剂,同时做好记录。5相关文件5.1《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猪肉制品生产企业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的公告》5.2《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试行)》,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