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泛禁食野生动物成为了热门话题,这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方面和防疫方面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但是目前存在的客观现实是类似“
牛蛙、
甲鱼”这种两栖类的动物,是否属于此次调整的范围,因为它们肯定不属于鱼类,而且也有极少数的地区,比如深圳、信宜等地将牛蛙,甲鱼一律禁食,是否其它地方也要跟进?其实牛蛙和甲鱼此类动物,野生的应该是相当少了吧? 牛蛙本身是外来物种,应该野生的就是逃逸的,而野生的甲鱼在中国目前这个环境下,也应该寥寥无几。那么这种养殖类的两栖动物,也有长期大面积食用历史的,是否会被禁呢?尤其是甲鱼,这个其实也是属于比较家常的东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