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茄红可作为着色剂在食品中使用。具体可运用于:
05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其可分为05.02糖果含05.02.01胶基糖果(05.02.01胶基糖果)含05.02.02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05.02.02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
14饮料类,其可分为14.02果蔬汁类及其饮料含14.02.03果蔬汁(浆)类饮料(14.02.03果蔬汁(浆)类饮料);14.08风味饮料;
15酒类,其可分为15.02配制酒;
,在以上食品类目下的产品可以按需限量使用。